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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充值刷礼物退款后又打赏14万 能全额返还吗?

发布时间:2024-07-07 08:32:47来源:网络转载

孩子充值刷礼物退款后又打赏14万

  【孩子充值刷礼物退款后又打赏14万】夜深人静,年仅10岁的小宇趁母亲睡着,拿起母亲的手机在一短视频平台登录母亲的账号看直播。他还根据此前偷偷记下的母亲支付宝密码,在该平台充值了近2万元给主播们“刷礼物”。

  几天后,小宇妈发现儿子打赏行为,便在该平台的“未成年人误充值退款”通道申请退款。退款过程中,平台方多次提示“若发生未成年人二次打赏行为,则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未成年人自行承担”。

  一个多月后,小宇在家上网课,又拿到母亲的手机,再次用母亲的账号在同一个平台看直播。涉案账号两周内充值、打赏数百次,金额累计14万余元。

  小宇妈发现后,再次向平台方以未成年人打赏为由申请退款,但被平台以“不支持二次退款”为由拒绝。小宇妈遂以小宇的名义起诉,要求平台经营者归还通过自己账号充值、打赏的14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并赔偿其律师费。

  小宇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案涉账户存在多人混用的情况,争议的充值款项并不能完全界定为未成年人充值,故小宇妈无法依据平台内关于未成年人退款的约定进行全额退款。此案二次打赏行为的发生,源于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未能监管好自己的账户,并疏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过错。在平台屡次提示二次充值不再退款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又酌定了部分退款金额,并无不当。最终,北京四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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