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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偷菜逃跑摔伤十级伤残索赔8万,法院驳回诉求!

发布时间:2024-07-04 16:01:35来源:网络转载
老太偷菜逃跑摔伤索赔8万,法院驳回诉求!

案件概述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案件中,一位老太潜入菜园偷菜,被菜园主人发现后逃跑,在追赶过程中意外摔倒受伤,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老太随后起诉菜园主人,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了老太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理由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老太并未提供菜园主人持棍攻击的证据,且医院的病历上也并未记载伤情是由棍击所致。此外,法院还认定老太的喊叫和追赶行为并未超出一般人的合理预见范围,因此判定老太的受伤与菜园主人的行为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进一步指出,老太的偷菜行为是道德与法律均不宽容的行为,不能因为“谁受伤”而判“谁有理”,也不会因为“谁哭闹”而判“谁有理”。 司法不会让任何一个守法者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或过错买单。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在日常生活中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老太的偷窃行为涉嫌侵害菜园主人的财产权。菜园主人为防止事后无法举证和追索,制止老太并追赶的行为未超出合理限度,属于合法的自助行为。

社会影响


该案件的判决受到了公众的广泛赞誉,认为彰显了正义,匡扶了正气。这一判决公平合理,表明司法体系旨在保护守法者的权益,不容许任何人为他人的非法行为或过失承担责任,同时也确保违法者无法从其错误行为中获利。

结论


综上所述,由于老太的偷菜行为及其受伤与菜园主人的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驳回了老太的索赔诉求。这一判决坚持了法律的精神,维护了公正原则,并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任何人不能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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