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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以父母偏心哥哥为由拒赡养,在家多次撒泼打滚后被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24-07-04 15:37:23来源:网络转载
女儿以父母偏心哥哥为由拒赡养,在家多次撒泼打滚后被法院强制执行!
事件概述
近日,一则关于女儿以父母偏心哥哥为由拒绝赡养,并在家中多次撒泼打滚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报道,这对年迈的夫妇失去了劳动能力,需要子女的赡养和照顾。然而,他们的女儿却认为父母过去偏袒哥哥,并坚持按照农村传统应由哥哥负责赡养老人。面对这样的情况,两位老人无奈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给付赡养费及医疗费。
法律判决与执行
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子女每月各自需支付850元赡养费,并共同承担医疗费用。尽管调解协议达成,但女儿张某凤并未履行承诺。泰州姜堰法院启动了针对小额民生案件的专项执行行动,介入处理此案。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与张某凤进行了联系,要求其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但张某凤大倒苦水,指责父母在过往家庭生活中有偏心之处,并认为按照农村风俗应由其哥哥赡养父母,坚决抗拒履行赡养义务。面对执行,张某凤表现出强烈抵抗,情绪激动。最终,在执行法官宣读搜查令并进行深入劝解后,张某凤态度软化,交出了藏于保险盒中的近8000元现金,用以清偿之前拖欠的赡养费,并即时支付了当月的赡养费用。
法律解读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无论何种理由,都不构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合法依据。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社会反响
这一案件的成功执行,不仅维护了父母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专家表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成年子女应当依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是否存在家庭矛盾或偏见。同时,社会也应加强对家庭伦理道德的宣传和教育,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结论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到公平的待遇,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无论父母对待子女的态度如何,子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如果子女能够理性看待这个问题,并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家庭和社会都将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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